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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亚投行能源战略能否摆脱化石能源?

亚投行在化石能源领域的投资仍是可再生资源领域的两倍,其即将修订的能源行业战略能否扭转这一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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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泰国邦帕孔(Bang Pakong)的一座天然气发电站。图片来源:Fahroni / Alamy</p>

泰国邦帕孔(Bang Pakong)的一座天然气发电站。图片来源:Fahroni / Alamy

在去年10月举行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年会上,行长金立群发表了一项大胆的声明:到2023年7月1日,亚投行的所有业务都将与《巴黎协定》目标保持一致。亚投行稍早承诺,到2025年其年核准融资总额一半用于气候相关项目。亚投行也在2016年初将自己定位为“绿色”多边开发银行,但尚未明确界定其含义。

尽管这些承诺值得称赞,但亚投行的投资组合却与之存在差距。该行在化石能源领域的投资几乎是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两倍。而影响其推进可再生能源投资的一个关键障碍便是它的能源行业战略(Energy Sector Strategy)。 2017年6月该战略获得通过时,就已经过时了:当时距离《巴黎协定》问世已经一年半,而它却未能将煤炭等化石能源投资排除在外。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能源部门的排放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三左右,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亚投行在多边开发银行中并不合群。大多数多边开发银行都通过发布专门的气候变化行动计划、战略或框架表明了其在气候问题上的优先事项。而迄今为止,亚投行仍未对要求其采取相同行动的呼吁做出明确回应,并且也几乎没有给出与气候雄心和行动有关的实质性内容或问责制度。

迫于巨大的压力,再加上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的新的期限日益临近,亚投行最终将在今年重新讨论其能源行业战略。2021年12月亚投行举行了董事会层面的初步对话,虽然尚未披露更多的信息,但预计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启动该战略的修订工作。此次修订必须做到全面,并且能够带领亚投行走向真正的低碳未来。然而,一些初步的迹象令人感到担忧。比如,亚投行用“更新”这一措辞代替了“ 修订”,以及某些股东暗示亚投行打算在六个月内走完整个流程。

此次能源行业战略修订之所以如此低调,原因之一可能是希望避免在修订版取消煤电投资这个人们期待已久的问题上产生争议。金立群行长多年来一再表示亚投行不会资助煤电,但这一承诺并未出现在战略中。同类型的亚洲开发银行于2021年完成了能源政策修订,并首次将煤炭项目融资排除在外。但此举并非一帆风顺。澳大利亚的亚行执行董事泄露的一份声明显示,该国曾试图阻止这项决定,称亚行的政策草案“令人失望”。澳大利亚在亚投行董事会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投票权超过了法国和印尼,且一向公开支持化石能源。

转向天然气

尽管取消煤炭投资是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的最基本的要求,但民间社会越来越担心多边开发银行会转而投资天然气,而非清洁能源。国际能源署在2021年的《2050年全球净零排放路线图》(Net Zero by 2050)中总结称“没有必要投资新的化石燃料供应”——不仅是煤炭,还有“新的石油和天然气”。事实上,2013年以来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不是煤炭,而是天然气。天然气项目不仅排放二氧化碳,还排放甲烷。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估计,甲烷的短期升温潜力是二氧化碳的86倍。此外,液化天然气(LNG)的生产过程能耗极大,从而增加了排放。天然气常被标榜为“过渡燃料”,但其大部分应用场景下都已经有了更具成本竞争力的清洁替代品。因此天然气非但不能帮助我们摆脱化石燃料,反而会阻碍向可再生能源转型。

事实上,2013年以来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不是煤炭,而是天然气。

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IB”)是最早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的多边开发银行,已经逐步取消对包括天然气在内所有化石能源项目的支持。而亚投行自2016年成立以来在天然气项目上的投资已经超过20亿美元(不包括间接融资),占其能源投资组合的近一半。其中包括为孟加拉国博拉(Bhola)天然气发电站提供融资。该项目因其社会和环境影响而备受争议。

亚投行的欧洲成员国共持有近四分之一的投票权,仅次于中国,他们本应自然而然地站在摆脱天然气的一边。然而2月初,欧盟委员会却批准了一项颇具争议的提案,将天然气作为过渡能源纳入欧盟新的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taxonomy)。亚投行重要股东、首批加入亚投行的欧洲国家之一——德国积极主张将天然气纳入分类目录。这项提案引起轩然大波。1月中旬,现有近400个成员、资产管理规模50万亿欧元的气候变化机构投资者团体(Institutional Investors Group on Climate Change)发表公开称:“强烈反对……以任何形式把天然气纳入分类目录”。相比将天然气排除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之外的中国,给天然气发放“绿卡”的欧盟显然落在了后面。从其立场来看,中国可对亚投行的能源产业战略产生积极影响。

去年3月,亚投行另一个重要股东、已经脱欧的英国出台了一项针对海外化石燃料项目融资的新政策。该政策虽然禁止支持煤炭,但却在特定情况下为天然气开了绿灯,比如“不会延迟或削弱可再生能源转型”。到目前为止,该政策被证实收效甚微。政策生效后没几个月,亚投行便批准乌兹别克斯坦建设新的1.5吉瓦天然气发电站,对此英国没有提出正式反对。接下来便是备受争议的泰国欣孔(Hin Kong)1.4吉瓦天然气发电站。去年秋天,在国内和国际团体的抵制下,该项目落选亚行投资候选项目清单,不料却进入了亚投行的清单。英国应该明确投票予以反对,因为欣孔电站替代方案的评估缺少对可再生能源的实质性分析。不过,2月初,该项目未能到董事会过会阶段,尚不清楚亚投行是迫于股东还是民间团体的压力,亦或兼而有之。

英国在去年11月举行的格拉斯哥气候大会上带头发起了一项新倡议——《关于国际公众支持清洁能源转型的声明》(Statement on International Public Support for the Clean Energy Transition)。39个国家和机构在声明中承诺将在2022年底前结束对未加装碳捕集设施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直接国际公共融资,承诺方包括德国和其他一些亚投行成员,共计拥有亚投行22%的投票权。随着更多国家加入倡议,这一比例可能还会上升。因此,亚投行股东更有理由确保修订后的能源行业战略不会与这个明确表示要在近期逐步淘汰天然气的承诺相悖。

亚投行本身虽然没有加入该倡议,但它是2018年成立的“多边开发银行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工作组”(MDB Working Group on Paris Alignment)的成员。可到目前为止,它还未行动起来。尽管亚投行到2023年将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的目标看似有望实现,但如何落地却诸多存疑。到目前为止,亚投行既不能给出清晰的路线图,也没有对如何实现目标进行阐释。这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形成了鲜明对比,后者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以确保自己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的方法更加有力和负责。亚投行效仿这一做法才是明智之举,尤其是它还表示要在发展过程中学习其他多边开发银行的经验。

翻译: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