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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黑燃煤电厂挑战中国绿色信贷政策

中国的绿色信贷政策未能阻止中国承建的斯坦纳瑞褐煤电厂,这一项目违背了波黑本国及欧盟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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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阴沉的冬日清晨,东欧小镇斯坦纳瑞的人们看着中国工人修建一座30万千瓦的燃煤电厂。对一些居民来说,从自家前门看出去的风景除了连绵起伏的小山,一片冷清的田地,就是一座巨大的露天煤矿,巨型机械正在上面挖着褐煤——一种最脏的煤炭。

这些褐煤是为了波黑一座在建的燃煤电厂准备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为这个项目提供了3.5亿欧元的贷款,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则被业主波黑EFT能源集团公司请来承担工程建设。

斯坦纳瑞项目是中国在该地区贷款和承建的众多热电厂中的第一个,也是中国在巴尔干投资的一个旗舰工程。最近,有报道引用一位东方电气的经理的话说,中国公司必须在波黑“干个好活儿”来证明他们在“欧洲土地上”的能力。但斯坦纳瑞项目非但不是“好活儿”,而且一直充斥着环境和认可问题。一旦完工,其造成的污染将是欧盟上限的两到十倍,而且也远远达不到欧盟的热效率标准。尽管当地民间团体一再敦促,但波黑当局、EFT公司、中国国家开放银行和东方电气一直未能解决这些重大问题。

但是,中国标志性的“绿色信贷指引”(上周已出台两年)有可能改变这一状况。绿色信贷指引是世界上唯一要求银行对贷款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评估的政府政策。如果发现有较大的环境或公共卫生危险,贷款将被撤回或终结。对中国各家银行的海外贷款来说,要求贷款者不仅要遵守本国法律,也必须符合国际标准。

绿色信贷指引要求很高,所以执行起来并非易事,尤其是在国外。但令人沮丧的是,中国银监会似乎并未重视该标准的实施。比如,银监会并没有设置专门的部门来监督绿色信贷在海外的执行状况。

同样的,中国各家银行也未能落实绿色信贷指引,没有认真监督客户的环境绩效以及对当地法律和国际标准的遵守情况。比如,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的斯坦纳瑞项目违反了好几项波黑和欧盟法规。该项目进行了较大的设计变化,如发电能力减小(从42万千瓦到30万千瓦)和技术降低,这都需要进行新的环境影响评估,但至今还没有做。

实际上,据波黑环境中心的一项报告说,斯坦纳瑞燃煤电厂违反了四项欧盟法律。很显然,EFT公司所谓的该项目符合欧盟指令以及将“对环境的有害影响”最小化的说法与实地报告截然相反。

说到绿色信贷指引的执行不力问题,斯坦纳瑞项目也不例外。之前澳大利亚波兰厄瓜多尔和其他国家的民间团体也曾经要求公布绿色信贷指引海外落实的信息,但中国的各家银行对此都装聋作哑。此外,当地团体还常常难以找到对中国的银行进行投诉的地方,银行方面也极少会就针对具体贷款的环境绩效的意见做出反馈。

作为中国“走出去”政策的一部分,去年中国承诺拿出100亿美元贷款来扩展在中东欧的投资和贸易。中国在巴尔干的投资被视为走进欧盟的一步棋。目前该地区已经出现了许多中国出资的项目,涉及从基础设施、交通和水力发电到煤炭多个行业。

但是,中国在该地区的投资不应该是污染性的,去年有7个中东欧非政府组织致函李克强总理,鼓励中国投资可再生技术,而非化石燃料。像斯坦纳瑞这样的脏电项目在该地区是没有什么未来的。作为欧洲能源共同体(帮助期望加入欧盟的国家实施欧盟的能源和环境法规)的一部分,巴尔干国家必须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标准。到那时,斯坦纳瑞项目就会变成非法的了。

正如中国国内不断恶化的污染所证明的,投资决策可以决定一个国家是走清洁发展道路还是肮脏道路。如果中国真的要兑现可持续发展承诺,就应该采取行动落实像绿色信贷指引这样的创新政策,否则就可能会失去国际声誉及在欧洲的未来投资机会。

翻译: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