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

水电站边的“非移民”

云南小河村的“非移民”们十多年前因为水电站建设而被占用了土地,至今仍在等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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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对话特约记者孟斯实地走访澜沧江水电移民,记录水电建设给当地人带来的影响。本文为系列文章的第二部分,关注在聚光灯外的非移民们的生活。第一部分则报道了移民们在安置规划条例下的生活

十多年来水电迁移所引发的争议不断,然而这并没有阻碍水电建设的扩张,据中国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网站,澜沧江流域(云南省境内)共规划建设15座电站,总装机容量2560.5万千瓦。

谈起水电站建设对当地人有何影响,人们常常关注土地和房屋被水淹没的移民,尤其关注他们是否得到合适的经济补偿。但有一类人群,他们其实并不在被淹没的区域,但却仍被占用土地,他们因没有移民的身份而少被关注,但水电建设仍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去漫湾水电站的路上,我无意中停留的小河村,就有这样一个群体。

漫湾水电站位于中国云南省澜沧江中游的漫湾镇,是澜沧江干流水电开发的第一座百万千瓦级的水电站。它是中国最早建设的水电站,始建于1986年,1995年建成。小河自然村位于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漫湾镇安乐村委会,本身并不处于水库的淹没区,但是电站建设占用了小河村的土地。

村民何志春家的耕地,被占用做炸药库。宋庆云家的耕地上,被电站用来拌水泥。宋仕荣家的地先是被电厂占用,后来又被安置给移民。据村民估计,整个小河村60多户人家,被占用的土地有上百亩。

何志春说,最初政府征地时跟村民说的是电厂占地只要7年,从84年到91年。这7年中每年都根据土地年产值给村民补偿。7年后把地还给农民。但是现在只还了大约50亩。其他都没还。对于未归还的土地,何志春说电厂的解释是,电厂和政府的协议是永久占用。但笔者问电厂,电厂表示自己无权给出正式的说法,要问目前电厂所属的华能澜沧江有限公司。

为什么村民要不回土地?因为三十年前政府对村民的征地只有口头协议。“当时觉得应该相信政府嘛。”当时参加征地的集体大会的村民说。这些村民现在大多已六七十岁,没上过学。关于占地的糊涂账,已经成为村民们生活中无奈的一部分。

政府不管

从小河村往山下走不远,在河对面的一片地上,有几座房子。其中唯一一座有人家的,住着何志春的父亲。剩下的是闲置的库房。

何志春把70多岁的父亲安置在电厂拒绝归还给他的土地上。老人已经独自住了两年多,房前屋后种上菜和庄稼。何志春说:“如果电厂的人来要地,我就叫他们去跟政府谈。”这是他的策略,他希望政府出面解决纠纷,但电厂的人来过几次,政府却从未来过。

何志春家被占的地有4-5亩。被电厂占用的7年里,是存放炸药的仓库。7年后电厂没有如期归还,而是被电厂建了猪圈养猪。后来猪也不养了,电厂却依旧雇了村民看守。何志春却趁看守的村民生病回家的空档,把父亲接了进去,住在了看守人原来住着的房子。

何志春说,如果问题一直不解决,以后父亲不能自理生活的话,自己就来接着住。

“何志春说:政府给每家修了沼气,修了一条灌溉沟渠,建了桥,算是补偿,但大家觉得不够。政府不管返还土地的事。” 村民盼望政府出面,但是当时跟村民、企业签下协议的区长等一干领导已经离任,现任官员对过去的事不负责。

几年前附近4个县的上千移民去位于漫湾镇的电厂门口闹事,还堵了路。自那以后,小河村的村民没有再去找过政府。

期望政府给解决问题的路子,至今未通。

接受现实

宋庆云没有打官司,也放弃了对政府的期待。也许是因为毕竟电厂已经在7年后如约还了土地,他要不来政府承诺过的复垦费,干脆就不要了,最后还是自己花钱复垦。

宋庆云和几户村民的地在电站建设期间,是搅拌水泥的场地。7年后电站还了地给村民,但是却无法再耕种。宋庆云说:“当初政府承诺给村民复垦,但是现在不管了。”在任的政府官员对过去的口头承诺不负责,村民因此无法讨到复垦费。

从父辈到自己当上小河村副组长,等了二十多年,宋庆云觉得时间太久等不下去了,自费花了2万元复垦土地,这是他在外面打工一年攒下的钱。现在宋庆云不想出去打工,他想在家陪孩子。而因为土地少,家里土地上的活一周只需2-3天就干完了,他觉得复垦荒置的土地,再搞点别的。“外面打工虽然比在家挣的多,但花销也大,还是想回来。”宋庆云说。

但是作为副组长,宋庆云依然希望政府给村里解决问题。“如果不能归还土地,我们希望政府给我们建一个老年人活动室。给每人每个月60元的补偿。不过我们还是更希望归还土地。”

35岁的玉学菊13年前嫁到小河村,电厂占地后,只有守着家里剩下1亩3分地耕种。她的丈夫2005年在水电站打工时在回家的路上遇上车祸,落下残疾。一家三口的重活都落在玉学菊身上。修房子欠下的债、孩子的学费都让着一家三口生活艰难。“现在村里人口越来越多,山上的树越来越少,水也变少,用水一个月都要花费十多块钱。” 今年前所未见的干旱,更让玉学菊担心收成。电厂占地时玉学菊的丈夫只有5岁,不知事。因为公婆死得早,即使当年跟政府的口头协议也已不得而知。

笔者打电话到华能澜沧江公司,被告知“没有可以给的电话,有些有的也是对外保密的。”笔者致电景东县移民办主任,主任说:“合适时会告诉你的。”随即挂断了电话。

何志春曾经通过熟识的政府官员得知,漫湾区跟水电站签订的协议是永久征用,而跟村民的承诺是7年。这个明显的矛盾使村民们感到受了骗。但当记者去跟这位官员核实,他说他并不清楚。

村民的诉求不是没有解法。北京律师夏军告诉笔者,根据1986年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因此7年的期限可能是电厂和政府私下签的合同。这种情况下,村民可以向政府申请确权,如果电厂没有法律认可的证明,就能要回村民的地。

随着时间流逝,关于7年协议的事,在老一代村民的记忆里越来越模糊。这个糊涂帐可能要一直糊涂下去。而年轻一代的村民虽然对这个纠纷并无亲历,却难忘父辈留给他们的、伴随他们长大的这个不平的记忆。

非移民受水电建设的影响来自工程本身,也来自移民的迁入。多年前小河村村民曾跟水坝周围的移民一起去电厂门口“闹事”,后来平息了争执,移民得到了一些补偿,但小河村因为不是移民,没有争取到什么利益。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法律和舆论关注这一类人的处境。